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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法院: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19-11-11 21:41:22 打印 字号: | |

“你好,张法官,我是旧堡村调解员老李,我们村有一起土地继承纠纷,比较复杂,我们对相关法律把握不准,需要法院来给我们指导调解一下”,旧堡法庭张学强接到旧堡村调解员李怀彪电话。电话里老李简要陈述案情:事因继承起,刘某离家外出十余载,父母先后去世,其母亲在世时因年老无经济来源遂将房屋和土地通过协议转于他人,2017年刘某回村欲继承其父母房屋、土地等遗产,与买受人发生纠纷,近三年来,矛盾不断激化,严重影响双方正常生活,乡、村两级多次调解无果。年初,双方再次因争议房屋及土地发生激烈争吵,村调解员老李联想到旧堡法庭在开展普法宣传时讲到类似案例,故请求法庭参与指导纠纷,了解案情后,区法院“一乡(镇)一法庭”负责人王献丰、法庭联络员张学强会同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庭人民陪审员、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开展调解,向刘某讲清其母出卖遗产原因和协议效力,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其案件特殊性,法庭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讲情释法,成功化解该起“积怨”三年之久的纠纷。

如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如何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万全法院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补短板,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建立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讼服务力量下沉,通过主动服务和指导调解成功化解纠纷11起,初步形成法庭庭长、人民陪审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各村人民调解员层层递进、协调联动的工作网络,实现无缝对接。如今,在万全农村,乡镇法庭法官已经成为群众最可亲可信的人,法院干警为群众的事不辞跑腿、不怕磨嘴,村里人有事都要到法庭评评理,不论是化解基层纠纷,还是进行农村普法,乡镇法庭已经成为基层经济发展的调节器、社会稳定的稳压器。

2013年初,北新屯村民王某在刘虎庄兴建养殖场时误挖了村民何某2亩左右的林地,双方协商不成,矛盾升级,一气之下何某要求王某补偿30万元,而王某只同意恢复原貌,双方争议较大。北新屯法庭多次会同人民陪审员调解该起纠纷,调解中法官与陪审员通力协作,耐心听取双方诉求,通过“面对面、背靠背、中间人撮合、村里长辈亲情化解”等方式,经过长达半年的耐心细致、依法融情的说服和引导,最终以王某向何某诚意致歉、主动恢复林地原貌、并支付何某6000元,化解了这起长达六年之久的占地补偿纠纷。

近年来,为切实减轻老百姓来回奔波之苦,该院积极推动“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在乡镇法庭、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之间建立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跟踪等全流程覆盖、数据共享、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真正把人民法庭建到了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最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把法律大餐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孟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