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家住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的农民何某林,通过居家附近的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将申请再审材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送给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记者现场见到,仅15分钟就成功立案,何某林成为全国跨域远程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的首位受益人。
据介绍,该案申请人何某林因为自己的房屋坐落在政府批准征收的征地红线范围内,没有在政府征地公告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莆田市国土局作出《决定书》责令其交出土地。因为不服政府相关行政行为,从2015年11月开始,何某林先后两次提起行政复议,在莆田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后,又提起行政诉讼,并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均被判决驳回。记者从电脑上见到,申请人何某林今天提交的行政再审请求书上,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依法撤销一、二审法院的裁判。
当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四楼跨域立案室。记者见到,工作人员徐上的电脑系统收到1000多公里外的福建省莆田市当事人何某林从涵江区法院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来的申诉材料,经过审查符合三巡的受案范围,且申请材料基本完备,徐上将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案平台,点击系统“保存并立案”,便自动生成(2017)最高法行申4450案号。见此,徐上一分钟即打出“立案通知书”,再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给了当事人何某林。记者看表,全程耗时仅15分钟。
“三巡所处的华东地区虽然交通基础设施发达,但由于空间跨度较大,部分地区位置偏远,群众就近实现立案的期望十分迫切,通过跨域立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为了有效保障巡回区群众诉讼权利,今年5月三巡首次采取了远程视频接访,此次在福建省试点跨域立案,当事人可选择福建省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实现就近立案,是第三巡回法庭方便巡回区群众诉讼的又一个创新,不仅将大大减轻群众旅途劳顿之苦,还将有效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很感谢法院,原本我还要煞费周折去一次南京,要花很多钱,这才15分钟,就把案件立上了,太方便了!”采访空隙,记者电话连线此刻身在福建莆田市的何某林,电话中传来他的感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