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万全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司法为民重要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治宣传活动。全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形成社会尊重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良好风尚。全院每年在“三八”妇女节时均联合妇联等部门,将《婚姻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印制成册,广泛宣传有关男女平等、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理念。在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诉讼中对未成年罪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全院始终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做到快审快结。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在刑事案件中,2010年至2015年,全院受理涉及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12件,依法判处案件12件,依法判处罪犯16人。
三、推进维权网络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和服务力度。进一步健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保护、社会救助五项功能的社会化妇女维权网络,发挥其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为受害妇女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为弱势群体扬起维权之剑,依托1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对侵害妇女权益和家庭暴力事件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有效的解决了妇女离婚财产、住房、子女抚养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名誉权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妇女儿童撑开维权大伞,始终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儿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不断扩大妇女儿童维权领域。对妇女经常涉及的家庭暴力、家庭财产平等享有权、继承权,女工的劳动收益平等、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给予援助;对儿童经常遇到的抚养权纠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等方面的无偿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