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民诉法的决定共60条,对原民诉法基础上修改和增加多达80余处,并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为深刻把握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提高干警对新修改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12月17日,万全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民诉法修改决定的具体内容。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献丰、通过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学习经验和自己对新法的体会分层次、通俗易懂的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解读。王副院长重点对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和基本要求,就新民诉法的可操作性、适用性等进行了分析,强调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落实党、国家和人民对民事诉讼新要求,为妥善解决民事审判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立法依据。并提出落实新法的“六个强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进一步强化诉权意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切实保障审判公正权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切实保障审判质量;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