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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基层 促和谐 解决赴京上访案
作者:王建才  发布时间:2012-04-10 17:03: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经过基层建设年驻村工作组万全法院副院长裴志远和民一庭庭长王建才及乡村两级包案维稳人员的不懈努力,使一起因土地补偿款引发的进京涉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0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的万全县经济开发区对五赐线公路两旁的土地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征收,张贵屯村民吕某的5.8亩承包地被征收,国家发给14.57万元的土地补偿款。15年前吕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生活不能自理,丧失行为能力。2008年吕某在其同胞哥哥吕某某的监护下与妻子王某离婚,儿子吕小某(现年16周岁)由王某抚养。该土地补偿款应该谁拿,谁得多少,是否有王某及吕小某的份额,为此王某与吕某某发生纠葛,从2011年3月发生争议以来,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调解没有结果,故王某与其儿子将张贵屯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土地补偿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村委会对户不对具体承包户成员,该纠纷属于承包户成员内部纠纷,起诉村委会直接分割给每户家庭具体成员多少钱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于是2011年12月万全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吕小某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到有关部门和北京上访,成为张贵屯村的重点被稳控人员。今年两会期间,驻村工作组发挥法律优势,与乡村稳控人员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即在两会期间以稳控为主,逐步展开细致的教育疏导,摸清双方思想动态,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积怨情绪,集中力量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

从3月10日开始,在驻村工作组和乡村稳控人员的共同配合下,对吕某的监护人吕某某进行了政策法规的解释和教育,从人情、亲情方面进行教育疏导,最终吕某某承认有对方的份额,同意调解,案件解决有了重大突破。随后,抓住时机做原告方的工作,让其看在吕某无生活能力的现状下适当做出让步。经过近半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吕小某分得土地补偿款7.4万元,并对未征承包地的份额以及吕淑宝的医疗费、生活费等遗留问题进行了明确。3月23日王某主动到市中院撤回上诉,并表示绝不再上访,此案得以彻底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孟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