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全法院利用诉前调解及时化解了一起群体索债纠纷,为群众排了忧解了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月9日上午,法院立案窗口前聚集大批群众,经过询问当事人得知,旧堡乡旧堡村村民方志发以做生意为由,向十多位村民借款,并且还拖欠购买莜面货款,总计17万余元。由于其经营不善,生意亏损,所欠货款和借款无法偿还,遂离家出走逃避债务。各债权人闻听此讯,焦急万分,四处打探方志发的下落,向其妻子讨要无果,无奈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8日,公安机关找到方志发,因其尚未构成犯罪,属于民事争议。各债权人大部分都是以务农为生,借给方志发的都是血汗钱,原本希望得些利息收入,不曾想连本金都不能收回。得知方志发被抓回的消息后,大家马上集中起来想办法追讨欠款,于是有了向法院起诉的结果。因为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涉案标的较大,案情复杂,院领导得知后,对此事高度重视,指示当地郭磊庄人民法庭要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当时这些当事人情绪激动,急切盼望法院能够主持公道,帮他们要回欠款,法庭干警经过耐心劝说讲解,安抚他们的情绪,让他们冷静配合法院调查工作。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旧堡村向村干部和当地群众调查了解情况。并找到方志发耐心释法,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终于说服其同意第二天到郭磊庄法庭处理自己的债务问题。
2月10日,12名债权人和他们的家属,以及债务人方志发按时到达法庭。为防止当事人双方发生矛盾,确保法庭秩序井然有序进行,事先法庭作了充分准备工作:首先,向各债权人晓以利害,讲明法律责任,通过理智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将各债权人按不同的案由分为两组,一组是按民间借贷关系,另一组按买卖合同关系加以区分,这样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集中统一开展。我庭在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事实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各债权人都是农民出身,涉案金额又比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方志发作为债务人必须设法筹款偿还;另一方面,由于方志发做生意亏本,现在资金确实紧张,需要给他一些时间解决,各债权人适当的也需做出些让步,这样债务人才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经
过我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方志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筹集资金,偿还各债权人的本金;各债权人同意如果方志发按时还款,可以放弃约定的利息收益。该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此案得以诉前调解,与我院积极主动应对,时刻把群众诉求放在第一位是分不开的,通过把群众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在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显著优势,真正践行了能动司法的理念要求,是创新调解机制的有力体现